第1个回答 2008-12-26
完全有效
不过提醒你注意诉讼时效,自20087年11月20日起计算两年的诉讼时效,千万不要超过了诉讼时效
第2个回答 2008-12-27
我觉得借条有些歧义。而且没有乙的签名。
例如:单看只有甲的签名,可以理解为是甲向乙借钱,甲写的。,可是如果考虑只是缺少乙的签名的话,那就是两人都签名了,那就有歧义了。可以说是甲借给乙钱,也可以说是甲向乙借钱。
有没有效我就不清楚了,建议你去咨询一下律师,了解相关知识,免得以后再发生类似事情
第3个回答 2008-12-26
有效。今天该还钱了吧
第5个回答 2008-12-27
有效!
超过还款期,必须在两年内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追讨,过期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