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今年80多岁,两个儿子 一个女儿,女儿已经远嫁,我奶奶两个儿子都因病去世了,现在我奶奶就只有 两个孙子 ,和 我一个大娘(大娘就是我奶奶大儿子的媳妇),现在问题是 我大伯(大伯是我奶奶的大儿子)当兵伤残退伍的,退伍回来之后 宅基地也是村里给的,村里每年给补贴,户口没在村里,所以也就没有分到责任田。现在我大娘就说 当时没有继承到我爷爷的遗产,所以不赡养我奶奶,我想问下 这情况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在司法实践中,存在3种可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因此,公婆离婚之后,作为儿媳妇是没有赡养的义务的,但是你老公有赡养的义务,除非他存在以上第2、3条所说的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主要问题是 ,我家就我一个劳动力,家里还有孩子,这几年我奶一直在我家,我媳妇在家伺候老人没法上班,我工资也不高,实在压力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