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父母离异后,子女的赡养责任如何划分?

家庭背景:一父(5x岁)、一母(5x岁)、一子(3x,已婚)、一女(2x,已婚)。我6岁,生父去世后,继父和母亲结婚,后生下妹妹。
现在因继父和母亲因……,母亲欲离婚。双方系农村户口,无养老保险。
有如下几个问题求解答:
双方可以协议离婚么?还是必须起诉离婚?
如果协议离婚,父母的赡养问题,从法律层面看,我们两兄妹应该如何处理,如何划分?(我们那农村,一般有儿子养老送终、女儿嫁出去就是别人的人都观念)
如果起诉离婚,对于父母的赡养,一般会怎样判?一人供养一个?还是两兄妹一起供养?
如果付抚养费?是从60岁开始么?从什么时间开始?

1、离婚和赡养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发在一个问题里说。
2、你的母亲与你的继父婚姻自由,子女不宜干涉。如果双方自愿,可以协议离婚。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3、子女对无劳动能力的父母包括继父母(有抚养关系的),有赡养的义务。法律没有规定赡养开始的年龄时间,应根据父母的劳动能力确定。子女均有赡养义务。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5-05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赡养老人属于法定义务。中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尤其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个方面。
一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二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三是,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四是,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最后!因父母的错误行为给子女造成心灵、身体伤害的,子女是否有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
父母在抚养子女过程中,他们的一些一般性错误行为曾给子女造成心灵伤害的,子女成年之后,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但是,父母犯有严重伤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则上丧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杀害子女的罪行的,父亲奸污女儿的,父母犯有虐待、遗弃子女罪行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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