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年底不一次性结清农民工辞职的工资,我们应该用什么的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急

年底辞职到期,老板不一次性结清工资,我们不可能说回家后等春节过了又来拿,这样还不够春运路费,我们可以用什么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谢谢!

  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1、劳动监察一般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俗称的劳动局)内,劳动监察投诉不收费;

  2、投诉时,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果有与这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一起带着,比如工作牌、工作证、劳动合同等;没有证据也一样投诉;

  3、到劳动监察投诉时,在那写一份投诉申请即可,劳动监察有表格;

  4、一般劳动监察在60天内处理完毕。当然能否处理,也要看你当地劳动监察的执法力度。

  5、其余不懂的,可以看《劳动监察条例》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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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20
【未签订 劳动合同 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拖欠工资 拒付加班费 经济补偿 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2个回答  2010-12-20
第一是到公司所在当地街道办事处的劳动保障所投诉,不过这个地方投诉协调下来的结果基本上没什么用走个过程吧。
这没办法就只有到第二去了。在你所在的辖区的劳动局的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去投诉。
目前这个阶段不需要证据,仲裁需要。反正工资单,工作牌之类的相关能证明你在那公司上班的资料你都收集一下好了。万一要仲裁是需要的。
还有社保也没给你买,也可以找他要赔偿。
试用期一个月后如果没签合同,以后每个月是双倍工资的赔偿。你自己算吧,没买社保的也要赔偿。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12-20
找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电话进行投诉,或者到当地媒体机构反映下。或者你跟老板商量下若不同意就找那些仲裁机构吧。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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