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单位要求我们签别的公司的劳动合同,与原单位还没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做是否合法,

现在我们单位要求我们签别的公司的劳动合同,与原单位还没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做是否合法,这样做的话我们是不是和原单位没有劳动关系啦,对我们工人有没有直接的利益损害,

不能同时签两个单位的劳动合同,必须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后并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后才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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