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老板一年后提出劝退我,且不希望我提出劳动法上享有的相应补偿,不同意,他说会给我安排转换做胜任不了的工作。担心老板会已各种未达到要求扣工资,之前公司也发生过,要求找人买产品,做不到扣工资
劳动法辞退员工的补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1、继续上班;
2、公司要求购买公司产品的要求是违法的,你有权拒绝;
3、如果公司克扣工资的话,可以劳动监察投诉或以拖欠工资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然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4、公司直接以不胜任工作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部分算1个月工资。例如工作5年3个月,赔偿金为11个月工资。按照本人最后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计算。
5、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提供以下材料: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等。
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仲裁委给予立案。之后开庭审理,并且会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在立案后60天内出具裁决书。
对于裁决书不服的,收到裁决书15天之内可以起诉到法院。终局裁决的裁决书,用人单位无权起诉。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收费,离职一年内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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