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水果刀没伤人算不是凶器或构成犯罪

我想问下就是跟邻居出现纠纷我拿水果刀了最后我没用 但是让警察拿走了 我也承认是是我拿的,我们这边有人手指骨折了牙也打掉了两个半颗的 现在人在医院呢。 对方没有伤。责任还谁负责!

  携带水果刀但是没有使用,且对方也只是划伤的话那不应该构成犯罪,情节显著轻微。
如果对方构成轻伤以上,肯定构成犯罪了。一般会构成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至于方医药费,如果对方构成犯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具体赔偿金额,根据双方过错确定。如果双方没有构成犯罪,可提起民事诉讼,赔偿金额一样看双方过错程度。伤情鉴定是公安机关来鉴定,不服可申请复议,一般没用。
  所谓寻衅滋事,是指无事生非寻求刺激或者故意找茬达到其他非法目的,而故意伤害一般是在一定因由驱动下斗殴打架造成他人人身伤害。‍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21
首先,是不是犯罪需要确定双方的伤情,如果构成轻伤(一般是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那么就是犯罪。
其次,对于这把水果刀,在当时报警的情况下警察肯定是要收走的。一是避免再有冲突的发生,第二也是为了如果真有构成犯罪的情形出现时,这把水果刀就是物证。
最后,您说您没有用水果刀,但请您回想下,这把水果刀别人有没有用过,对方的人有没有被扎,您拿在手里之前有没有其他人碰到过。追问

没有 对方从我兜里掏出来的 ~好像他掏的时候划了一下 不厉害

追答

那就没事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2-16
你可以说你是正当防卫,毕竟你们受伤再先追问

有没有详细点的法律依据

第3个回答  2013-12-19
你携带水果刀但是没有使用,且对方也只是划伤的话那不应该构成犯罪,情节显著轻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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