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单位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年满一年,公司一直没有和我续签合同,领导也没说什么,这是什么情况?

将来公司解雇我,我没签合同,是不是没保障?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年满一年后,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一直没有和劳动者续签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动要求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到期即止。‍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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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您的这个情况是默认为:原来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并且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以后单位以此为由解雇您,您可以要求从第二个月起开始支付双倍工资,一直到未签订合同满一年。而且没有提前30天告知可以支付一个月工资为待通知金,而且可以要求补偿金,根据工龄而定,一年支付一个月,不满一年按半个月支付。同时,被公司辞退可以要求失业保险金。具体如下:
劳动法规定:入职一个月到一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企业自入职第二个月开始到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支付两倍工资,并且视用工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长期合同。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形式
一、协商解除
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依法或者依照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或者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被劳动教养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以上过错性解除,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需要支付补偿金,但是一定要收集好足够证据。
三、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以上非过错解除,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支付1个月工资(代通知金)后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应支付补偿金,补偿金根据工龄来算,一年补偿一个月,不满一年按半年支付。楼主可以结合自身实际看被公司辞退是属于哪一种方式,如果是过错性解除是没有补偿的,如果是非过错性解除是可以要求支付待通知金和赔偿金的。
失业保险金领取要求:失业金只有在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或者被单位辞退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领取。当然所有前提必须是失业保险连续不中断(到申请之前)交满1年才可以领取。楼主可以结合自身实际看有没有失业保险金领取,这个可以让单位人力资源部办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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