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离婚之前写的欠条 离婚后可以找夫妻双方要吗

如题所述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用于共同家庭生活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一旦离婚法院一般会判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如果说你前夫借的钱确实是在你们没有离婚的时候借的,而且是用于共同生活的,肯定是双方承担该债务。也就是说判断的关键在于时间节点,你们离婚前的算双方的债务,你们离婚之后算他自己的债务,跟他当时有没有再婚没有关系。

但是如果是像楼主说的,并非用于共同生活,而是用于男方的个人或男方家庭,可以视作男方的个人债务。由男方独自承担。你可以表明你对该债务并不知情,这笔钱也不是用于共同生活。而且离婚协议书上标明没有共同债务,为什么离婚之后又平白跑出高额债务,你有权对该债务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其中就包括你前夫借债的时间,借条都可以申请鉴定,看看是什么时候写的。你前夫是向谁借的钱,如果是他的亲友,就极有可能是造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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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2-04
如果是婚前的,属于婚前债务,应该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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