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丈夫写的欠条离婚后妻子要还吗?

如题所述

关键是这些债务是不是属于夫妻的
这个都必须弄清楚
是不是共同的债务
如果是的话,必须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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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1-30
他借的钱,是不是用于共同生活
如果是,那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妻子需要承担一半。如果他用于个人
如赌博,玩女人,那就妻子不需要承担
第2个回答  2018-12-01
离婚前丈夫欠债,离婚以后,妻子可以拒绝还债。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20-02-2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因此,男方所写的欠条如果属于第17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否则,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