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拆迁能否得到一样的赔偿?

我家的房子2006年盖的,当时买的别人家宅基地有土地证(土地证也过户到我名下),建房时和居委会打过报告,居委会没有说什么,后来建好房产证没有办下来,我家一直居住在里面,现在要拆迁了,请问拆迁能否得到一样的赔偿?

买的是别人的房子,但是,只要有“土地证”就可以。你说的这个土地证,应该是“宅基地使用证”,只要这个证上的主人名字是你们的,就说明你家的房子是合法的建筑。如果拆迁,肯定可以得到补偿。只是这个“宅基地”本身(土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因此,即使房子得到了补偿,宅基地不一定能够得到补偿的——这个补偿款很有可能给村里,而不是给你。不过,有些地方的做法不同,关键是看怎么“和谐”了。
至于“房产证”的问题,据我所知,在农村有这个“证”的不多,有没有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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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25
居委会没有说什么,你又一直在里面住,就证明了居委会没有意见,默许了你的入住。
迁拆应该可以得到一样的赔偿。
因为就是别人的房子大部分也没有房产证的,平方99%的都没有证
第2个回答  2011-02-25
情况比较复杂,去当地房管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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