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契税发票是买家的名字是过户成功了吗

如题所述

  1、二手房契税发票是买家的名字并不代表过户成功,只有办理了房产证过户才成功。
  2、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3、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
  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4、房产过户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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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9-24
  国家实行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规定住房产权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
  所以,办理过户住房手续,需要取得买家名字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之后,才算是过户成功。
  《物权法》规定: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2个回答  2016-09-02
取得买家名义房产证,契税完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有住房不动产统一销售发飘。
以上手续证件齐全,过户成功。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10-05
二手房交的契税是在这个房子过户给买家的时候才交的税,是买家交的一项税,发票上面就是买家的名字。现在的契税发票上面是买家的名字,就是过户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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