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新会计制度下,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及核算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及核算

一、新会计制度下,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

1、一般企业: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2.个体工商户等:
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二、新会计制度下,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计提核算方法:

1、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2、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2-22
各地税务部门掌握不一样。按所得税法40-42条款规定,职工福利费和教育经费是在14%和2.5%之内使用,工会经费2%还是“拨付”,但实务中各地税务部门要求不一。
第2个回答  2011-02-14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和老准则一样,只不过是按实际发放多少就能进多少,所得税扣除比例就是2%.2.5%14%。核算也一样计提时:J费用、生产成本等D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发放时J: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费D:银行存款等。
第3个回答  2011-02-19
2%,2.5%,14%,现在已经不计提了,都是据实列支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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