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单位工作二十年多了,如果我现在辞职,根据新劳动法,我能得到二十个月的工资补偿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只能得到12个月的补偿。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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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28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法国《劳动法典》称为“辞退补偿金”,俄罗斯《劳动法典》则称为“解职金”。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经济补偿办法》)等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经济补偿金做出了具体规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俗称赔偿)作出了具体规定:
  以下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
  1.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主动表示不续签原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由于劳动者的过失,根据《劳动法》第39条所述,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以,你主动辞职,是不能得到经济补偿金的。
第2个回答  2012-11-14
能否得到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看你辞职的理由,如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单位应当支付补偿金的情形,单位可以不支付任何补偿。你查下法条。这是我作为专业人士给你提供的回答
第3个回答  2011-07-16
没有,除非你以单位有的过错辞职
第4个回答  2011-07-16
主动辞职没补偿,除非单位开你追问

主动辞职不能得到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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