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14年前去世,房子是售后公房,94年买下的,产证是父亲的名字。2001年父再婚,有婚前协议(此协议是在律师见证下签署的)。大致是“双方名下各有一套产权房,双方互不继承,分别有其子女继承,婚后住男方家”。现父亲再婚已有10年了,身体非常不好。想问一下,若我父亲前走了,我们能否办理产权转移或卖房 ,后母现已反悔,说她是不会搬走,请问后妈能否有居住权及继承权呢?问题被 sh110114119120 进行了补充: <span class="quote"><span>用户于 2010/02/23 18:43:11 进行了补充:</span><br />在协议中有“若男方先去世,女方愿意搬走”,请问这一条款现在还有用吗?</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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