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过期药能吃吗?

如题所述

药品过期一天也不能吃
清理家庭小药箱时,很多人都曾遇到这样的难题:一盒阿莫西林胶囊标注的有效期截至2006年6月。那么,这最后使用期限究竟是6月1日还是6月30日?如果在6月期间服用,是否会产生不良反应?这过期门槛上的药物,到底能不能吃呢?

  对于这个难题,北京友谊医院药剂科王汝龙主任药师解释说:“如果药品包装的有效期没有标明具体到哪一天,应该指当月的最后一天。例如,有效期至2006年6月,是指截止到2006年6月30日,当天服用仍有治疗作用。”

  对于过期几天的药,一些人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只要外观和气味没有改变,就可以继续服用。王汝龙提醒,这种侥幸做法很危险。因为,多数药物生产出来后,药效就会慢慢降低,根据相关标准,药品的药效降低到一定程度,即被认定为失效。像阿莫西林、诺氟沙星等抗菌类药品,药效减低的速度比较快,如果超过有效期,服用后将没什么疗效,还有可能耽误病情。

  另外,过了有效期的药品,可能会分解成其他产物,而这些分解的产物对身体会产生不良反应。如果服用变质的药物,不仅没有治疗效果,还会造成细菌感染。而像艾洛松等外用药物,如果超过有效期仍继续使用,很有可能导致皮肤过敏;四环素片可能会影响肝功能。上述不良反应不一定人人出现,但是为了安全起见,对于过期的药物,绝不能手下留情,即使外观、气味无改变,也不能继续吃。

  虽然药物过期前,药效会逐渐降低,但是精心保存能延缓药效降低的速度。除严格按照说明书保存外,王汝龙还教了一个简单的方法,把药品或药箱装入双层塑料袋中,再放入冰箱中,可保证药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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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30
过期药品不能服用,几种感冒药混吃容易造成健康损害。昨日,市药监局负责人就严格遵守《中国药典》,如何安全合理用药进行了详细解答。

严格重视药品保质期

记者: 现在很多人家里都有家庭小药箱,里边存放着好多包装上注明要“阴凉保存”的药品。请问家庭小药箱的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规定吗?该如何保存?

药监局: 日常生活中,基本上每个家庭都会储备一些基本用药以备不时之需。但是人们往往会忽视药品的储藏条件,每一个药品的储藏条件是有要求的,如果误服了保管不当而失效的药品会产生不良效果。

药品应该如何保管

第一, 要按照说明书上的储存条件储藏药品。如说明书指明“遮光”,是指用不透明的容器包装;“密闭”,是指将容器密闭,以防止尘土及异物进入;“密封”,是指将容器密封,以防止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阴凉处”是指不超过20℃;“凉暗处”是指避光并不超过20℃;“冷处”是指2~10℃;“常温”系指10~30℃。

第二, 小药箱要放在相对固定且儿童不易拿到的地方,并将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

第三, 每次使用前,应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已过有效期的药品,一律不能再用;即使在有效期内,也要注意检查它们的外观性状,如发现外观变色、变质的,千万不可服用。否则不仅治不好病,可能还会危害生命。

几种感冒药不能同时服用

记者:最近天气变化比较大,感冒高发,我们有时候为了快速治疗感冒,经常几种感冒药一起吃,这样做好不好?

药监局:这样肯定不对,因为现在市面上有很多感冒药,如常见的泰诺、百服宁、感冒灵、维C银翘片都有同样的成分。几种药同时服用,就很容易造成剂量超标,这样不但不能很好地治病,往往会因为用药过量,损害健康。

对不合理用药的问题不够重视,导致药品的不良反应甚至是药害事件很多。我市药监部门曾经收到的6268例药品不良反应中,其中有1864例是因为不合理用药引起的不良反应,约占1/3。

另外,混用药物导致不良反应比例也很高。单用一种药发生的不良反应比例是22.85%,二种药合用导致不良反应占47.4%,三种药混用发生不良反应是66.49%,四种药混用的不良反应比例占82%,五种药混用的不良反应比例占96%,十一种药混用不良比例达到100%。所以,混用药物要非常慎重。

正视药品配伍禁忌问题

记者:前一段时间,广东江门一名18岁少女因感冒被“大药方”毒死,后来家人把同样的药给狗吃,发现狗也死了,因此家长认为医生开出两种不能合吃的药,混用毒性翻倍,致女儿中毒身亡。请问《药典》对药品搭配有没有什么规定?

药监局:据我们了解,该女孩可能是吃了两种不能配伍药物,加大了药物毒性造成的。这主要是配伍禁忌问题。配伍禁忌,是指某些药物在复方中禁止或不宜配合运用。相反配伍,可能危害患者的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如目前医药界共同认可的中药配伍禁忌的“十八反”和“十九畏”、西药190种配伍禁忌、孕妇等特殊人群慎用或不得服用等,在《中国药典》及其配套的《临床用药须知》中均有规定,以指导、规范药品生产、销售和医生开药。作为消费者,在日常使用药品中,尤其要注意。
第2个回答  2010-12-30
多数药物生产出来后,在存放的过程中药效会慢慢降低,根据相关标准,药品的药效降低到一定程度,即被认定为失效。像阿莫西林、诺氟沙星等抗菌类药品,药效减低的速度比较快,如果在有效期后服用,可能会耽误病情。

过了有效期的药品,可能会分解出其他产物,而这些产物也许会对人体产生不良反应。像艾洛松等外用药物,如果在过了有效期后仍继续使用,很有可能导致皮肤过敏。

虽然上述不良反应不一定人人出现,但是为了安全起见,对于过期的药物,绝不能“手下留情”,即使外观、气味无改变,也不能继续用。
第3个回答  2020-04-07

过期的药还能吃吗?

第4个回答  2019-01-25
什么药,口服的?过期的话有效成分降低。就是说吃一粒管用过期之后可能吃两粒才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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