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2-16
仅就你目前提供的信息分析,你胜算的几率还是很高的,根据你所提供的欠条显示的内容,并未表明何时或何时之前需要归还你这四千元,也就表示:你可以随时向你的朋友催要这笔欠款,从有证据证明你向其催要的那个时候起才开始计算两年的诉讼时效。所以如果之前的催要没有证明的话,你可以重新以特快专递的方式(最好是EMS)向其发出催收函(在内容一栏一定要写明欠款催收函之类的字样)或其他能有效证明的方式证明你现在向你的朋友催收这笔欠款。这样即使诉讼时,这份证据配合欠条在证明你的诉请时就比较靠谱了。
不过,4000元的诉讼标的在我看来并不大,诉讼时投入的成本可能会比较大(这里不止指预交的诉讼费,还有时间成本、人力成本、其他可能的财力成本、精力成本、人际成本等),这就要看你怎么衡量了,最后祝你成功要回这笔钱。
关于问题补充的回答:只能给你一些参考意见——
如果是4000元的诉讼标的,这类一般性财产案件诉讼费大约在50元左右吧,但前提是一旦法院受理,相关诉讼文书必须送达到对方当事人,如果无法送达,可能需要公告,这笔费用要先由你来出(你如果把这些相关费用都加到起诉书或者如果官司打赢后申请执行时的申请书中,在请求事项中要求对方承担的话)公告费实际可能包含两次公告的,第一次是开庭公告,约270元,如果你胜诉了,且还找不到对方当事人,第二次是胜诉判决公告,约310元吧,一般法院是代收600元的,这笔钱是代《人民法院报》收的(正常情况下,法院公告必须在《人民法院报》刊登)。
公告期限:法院一般应当是在从汇款之日起3个月--4个月之间开庭(大约从你汇款交公告费之日起15日见报,法定公告期为2个月,加上举证期限1个月——其中包括答辩期15日,最少计3个月,从汇款之日起最少计算合计3个半月)。如果胜诉了那么第二次公告判决书,时间最少一个月有余。如果还找不到人,你还得申请强制执行(前提是如果能找到他的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且很多基层法院是不会主动去给你找他的财产的,这得你自己找到,把线索提供给法院,他们去执行),强制执行费用大约在100元以内,好像是50-60元,得你先垫付——待执行回对方财产后再退还给你,当然所有的诉讼费用在你胜诉并执行回来财产后可以退还给你(前提依然是你在相应诉讼文书的请求事项中有写明)。
这里的期限还不包括开庭审理到作出判决的时间(这个可长可短,关键看法院怎么处理了,一般也得个把月甚至更长)。
关于判决结果:我不敢给你打包票,因为详细细节还不甚明了,仅从你提供的这一点内容判断的,你如果把前面的证据都准备充分了,对方也没什么其他可以抗辩的理由和证据(比如证明你和他和解而抹账啊,你们两个互欠欠款等而冲抵等等)胜诉的可能性大些。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4-15
诉讼成本是有的。
首先恭喜你,没有约定还款日期,所以不存在诉讼时效已过的问题。
你在外地可以委托亲戚为代理人。
起诉时要带一下东西:起诉状(记住要亲自签名)、证据复印件、你的身份证复印件、你的授权委托书(记住要亲自签名)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有些法院立案时也要看一下原件的,你最好也带上。
还有一个问题是你那张欠条是谁签的名?这个很关键。
如果签名是他亲笔写的,那么诉讼基本上是赢的。
你需要考虑的成本是。
诉讼费50元、来去法院的路费(至少要去三次,也有可能更多)。开庭要请假一天。如果被告能找得到的话就诉讼。如果找起来都很麻烦的话。那还要搭上公告费至少600元。计算一下下成本吧。
我的建议是,如果被告能找得到的话就诉讼。就诉讼吧。如果找不到人的话。诉讼不划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6-16
首先以后借钱一定要写借条, 不要写欠条。
其次要找对方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委托亲人办理不行,要自己去。证据充分的话会判他归还的,不找律师的话手续费50块钱,起诉需要对方身份证信息。
借钱都是有时效的,2017年10月1日以前,连续两年没有要求还款就过了诉讼时效。但是如果你一直在要钱就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了。
现在看来你是有欠条但是没有转款证据,最好的办法是,1,找他补借条,写明还款日期,到期再不还就用新借条起诉。2,收集其他证据,比如电话录音。
第4个回答 2018-06-28
借钱不还,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追收欠款是非常有效的一种方式。当事人主张自己的权利的期限是三年,债权人应该在三年之内提出诉讼主张,如果在三年之后才向法院起诉那有可能面临法院败诉的后果。视频来源:找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