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4年本科应届生,与中国银行已签订三方协议,协议中规定如下:一、甲方同意录(聘)用乙方;乙方同意毕业后到甲方工作。二、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经书面告知对方后,本协议解除:…2.乙方在毕业离校前升学、入伍、被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或参加国家及地方志愿服务项目;…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另行约定。
中行还有补充协议,内容如下:…2.一方违约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3.有以下情况,视同本人违约,本人承担违约责任,用人单位可解除本协议:…(3)因本人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形。
现在,我被公务员录取,需要和银行解约,是否必须支付违约金一万元?
求助~跪谢!!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根据您签的协议第二点,可知:
您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之后,经书面告知对方后,协议解除。也就是您现在是符合杰出协议的条件,是不用支付一万元的违约金的。您只需要向银行提出书面的解约报告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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