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

如题所述

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和国家的重要任务。笔者认为,检察机关应立足于检察职能,结合实际,积极主动地为构建和谐社会开展工作。
一是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是推进改革加快发展的前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当前,我国总的治安形势是好的,但刑事犯罪率仍居高不下,各种犯罪活动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依然构成严重威胁,给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带来严重挑战。因此,检察机关要有效发挥惩治犯罪、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侵犯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犯罪。
二是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创造廉洁的政务环境。职务犯罪本质上是一种权力腐败。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贪污受贿、渎职侵权,不仅侵犯了履行职务的廉洁性和正当性,侵犯了公民人身财产权利,更严重的是它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破坏了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动摇了党的执政地位。因此,检察机关应积极查办在当地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转变侦查观念、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增加科技投入,以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不断加强和完善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利用现有的检察资源,形成整体打击合力。
三是强化诉讼监督,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创造公正的司法环境。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崇尚法治的社会。法律能够得到统一正确实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因此,司法机关必须严格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最终实现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取向——公平和正义。
因为司法权是一切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最后保障环节,是为社会定纷止争、主持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执法不严、司法不公,不但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得不到司法救济,更严重的是践踏了整个法律制度和社会制度本身,该保护的保护不了,该打击的打击不了,让人们对法律失去信心,这种危害比犯罪本身更可怕。因此检察机关必须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全面加强各个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工作,有力促进司法机关公正执法、严格执法,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作者系河北省石家庄市检察院检察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