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已辞职到期了,厂里不按时发工资怎么办?
详细过程:本人在2010年12月6日已递交辞职书,但是经理没批准。12月22日,又重新递了一张辞职书,辞职到期写的是2011年1月6日,后来经理批准辞职了(已按劳动法/厂规提前了一个月递辞职书了),到今天辞职到期了厂里还是没有工资发。老板说客户货款没打过来,要1月10日下午才能领工资,因为这件事与老板娘争议了。想问下,要是到1月10日厂里还是不给工资该怎么办。劳动局能处理这些事吗?
注:2010年11月份工资到现在2011年1月的都没有发下来,只发了五百。工厂的员工星期天都要上班,加班也没按劳动法计算(厂里是按1:1.2算加班的)
请大家指教下,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