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合肥市有一套住房,房产证是我和母亲共有。现在我们想在合肥再买一套房专门给父母住。可是这样就算二套房了,我想问一下,如果把第一套房产证上母亲的名字去掉,然后再买房(产证只写父母名)是不是就不算二套房了?那么去掉母亲名字的手续如何办理?费用几何?
我和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我是合肥市户籍,父母是本省外地户籍。
谢谢!
关于税费:房屋不满五年,我在合肥和外地均无其它房,只是买掉父母的份额(其实并非真的买卖,只是不想因为二套房问题给政府和银行交更多钱),不清楚是否算唯一住房和首次购房吗。假设评估价是5000每平米,面积80平米,房产证份额我90%,父母10%,非五年。总税费大概多少?如果方便可否在1到7条写一个计算过程,方便理解。谢谢!
你说的两个目的都有。
父母是外地户口,不可以再买第二套房。所以父母的公积金动用不了。
二套房首付60%,利率也上浮,负担有点重。父母都在两三年左右要退休了,不清楚贷款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