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公外婆都过世了,留下一套房子,房产的所有人是我外公的名字,请问是不是我妈的兄弟姐妹都拥有继承权

按我们这边的习俗就是只有儿子才有,如果是按法律程序的话,应该是兄弟姐妹都有的。不清楚是否有遗嘱,很多年过去了,没提到遗嘱的事情,请问如果遗嘱存在的话,有没有时间限制的。

如果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夫妻、父母、子女
所以如果没有遗嘱,则你母亲的兄弟姐妹都有继承权
在有遗嘱的情况下,遗嘱上涉及的遗产归遗嘱继承人,遗嘱上未涉及的遗产仍按法定继承处理
遗嘱不同于遗赠,遗嘱真实情况下,遗嘱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视为接受遗嘱继承,这个是没有时间限制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2-28
首先,继承法明确规定,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也就是说,你妈妈的兄弟姐妹就有权主张继承;

其次,继承应及时提出,一般时效为两年,但是,由于你外公外婆所有的子女都是有继承权的.继承开始后,所有的继承人对遗产是共同关系.此种共同关系若要析产,是物权请求权.而物权请求权是没有时效的,从这个角度上讲,她们可以随时主张析产;

再次,建议立即协商处理有关房产继承析产事宜,如果无法协商,可由其中一名继承人提起继承析产,请求分割遗产;并将所有继承人列为被告。

最后,关于继承法的规定,这里就不贴了,其他网友已经贴了部分,你自己也可以看看具体法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2-28
如果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夫妻、父母、子女
所以如果没有遗嘱,则你母亲的兄弟姐妹都有继承权
在有遗嘱的情况下,遗嘱上涉及的遗产归遗嘱继承人,遗嘱上未涉及的遗产仍按法定继承处理
遗嘱不同于遗赠,遗嘱真实情况下,遗嘱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视为接受遗嘱继承,这个是没有时间限制的。
参考内容:法律界在线咨询
第3个回答  2011-02-28
有遗嘱且有效的话,只能按遗嘱分配。

没有遗嘱的话,按继承法规定,你妈和你妈的兄弟姐妹均分。

法定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没时间限制的,人死后就生效。
第4个回答  2011-02-28
如果有遗嘱但是继承人并不知道的情况下,按照《继承法》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起诉时,如果能证明是在近二年内才知道该继承事件的,法院应当支持,否则就是过了诉讼时效。 就是应该从知道之日起2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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