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来帮我解决下

先说说我的情况,我是去年8月3号进这个公司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老板给我开的条件是1800的底薪包住,其他的说的很模糊,在车间做普工熟悉了两个月,第一个月工资扣了50块的工装费,发了1652,然后让我进办公室给公司做网站,发第二个月工资1800,之后就是2000的固定工资,开始还比较清闲。后来事情越来越多,办公室网络维护,每天开关门,指纹考勤,车间的技术员,做资料,报告,有时还要采购点小工具,联系客户,下单,拿货,跑外厂,忙的时候还要拿到车间当普工使,平均每天加班3个小时,休息还比车间少(单休,车间人员双休),加班费没跟我提过,出差的车费,联系客户的电话费从来没报过。上个星期五在办公室忙了一天,晚上被叫去外厂盯货,一直加到第二天中午12点半,其中晚上12点吃完宵夜就一直工作了12个半小时,觉得他们很过分,一点也不人道,不想做了,辞工不批,批的时候还不能把工资都结给我。我觉得他们违反了劳动法,上网查却不得要领,只知道他们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没签合同需支付口头工资上的双倍。我想找劳动局仲裁,不知道我的补偿怎么算,再则对当今朝廷非常的不信任,比较迷茫,请广大网友专家给我点意见。另外我现在在深圳西乡,不知道这边劳动局可以不?

如果您不信任劳动局,又能信任谁呢?
用快递给劳动局相关部门发信件,留住回单,查到快递已经签收,就去点询问这个情况。
因为您的可执行的标的比较高,可以去找当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或者律师帮忙收集证据,打点相关环节。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3-19
建议去劳动局投诉。关于辞职,只要告知用人单位满一个月,便可自行离职。一方面没有签订合同属于不合法行为;另一方面,用人单位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劳动法,没有提供正常的劳动条件(工时方面);再者你有权获得相应的补贴(差旅费)。具体方案应当按照劳动行政部分的调解或者仲裁结果执行。
第2个回答  2011-03-19
1。去年8月3号进公司,至今没有签订合同,单位需给双倍工资。工资计算基数为扣除个人应承担的社保、公积金和个税之前的应发工资,你可以举证,如工资条等,一般比打入个人工资卡的钱要多上个人社保、公积金和个税数,如应发2500,扣除个人应承担的社保、公积金和个税为400元的话,打入工资卡为2100元,计算基数应以2500元。
2。如单位没有购买社会保险等,属于违法,应向劳动局举报令其补缴;
3。每天加班3个小时,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利,应向劳动局举报令其改正并给你计算加班工资;
4。出差的车费,联系客户的电话费属于业务费用,单位应给你报销。
5。单位违法你可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并可经济补偿金,无需单位批准你离职。
第3个回答  2011-03-24
首先要能够证明你是什么时候入厂得,发工资有工资条吗,加班打卡吗,你要搜集一切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然后就可以准备去劳动部门请求仲裁了,但是劳动部门一般都是和事老,不会真的给你开庭的,顶多就是给你们和解,除非已经闹得非常僵了,但是最终你还是可以拿到部分赔偿的,但肯定不是全部,前提还要你的证据非常充分,因为公司如果不承认你加班和入厂的时间的话,对你将非常被动的。
第4个回答  2020-02-08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直接走人的,,,在你辞职后5天内要给你结清工资的,,具体赔偿问题你去劳动监察部门咨询下,,或者你直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好了,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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