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套房子,我已缴纳完契税,未办理房产证,现在由于各方面原因,进行想转让,请问:1、现在还能改合同吗2、契税上的名字还能改吗如果能,怎么改,到哪里改?如果不能,为什么?有什么规定不。有有经验处理过这样问题,有成功例子的吗?
我们是集资自建的楼房,由于房产价格最终没有确定,所以现在只按合同价缴纳了契税,但最终价格还在协商中,最后一期款也没有缴纳,所以房产证也没有办理。契税交给财政局农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