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问题

张三欠李四钱 李四欠我钱 , 然后最近获资张三有一笔贷款要发放下来 我可不可以通过法院冻结他的贷款 , 拿回我的钱。

我是学民法的,希望可以帮到你。根据你所述的情况,你可以这么做的哈。因为你是李四的债权人,李四是张三的债权人,因此你可以行使代位权,代位行使李四的债权,以获清偿。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七十三条。
但是要注意行使代位权需满足以下要件:第一,你对李四的债权,李四对张三的债权均已到期;当然如果李四对张三的债权已经快过诉讼时效的话,虽然你对李四的债权还未到清偿期,但可以不受此限制;第二,张三有怠于行使对李四债权的情形。
如果满足上述条件,你可以到法院起诉,将张三和李四告上法庭,立案后,可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就可以冻结张三的贷款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3-06
不可以,不过你可以在张三取代这笔钱后,通过行使代位权来取回李四欠你的钱。
第2个回答  2011-03-06
因为张三不欠你钱,你若起诉张三,只能提起代位权之诉。
《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如果符合以上四条,你可以直接到张三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张三,列李四为第三人。若担心张三转移财产,可以申请法院冻结。
代位权之诉,需要较多的专业知识,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第3个回答  2020-02-28

经济纠纷是指市场经济主体之间因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矛盾而引起的权益争议,包括中等主体之间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行政管理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因行政管理所发生的涉及经济内容的纠纷。

第4个回答  2011-03-06
你不可以。追问

那应该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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