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增加的监理费用如何计算 一期工程分为一、二、三标段,监理合同是针对于整个一期工程签订的,服务期限22个月,至2010年7月止,合同中约定额外附加费用的计算方法。现由于一期整体延期,所以从2010年8月开始,委托人就每个月支付额外费用,现在一期工程的一标段将于3月底交付,委托方提出,接下来的额外服务费用应当减少,因为之前约定的额外费用是针对于一、二、三标段的,现在监理方只需额外服务二、三标段,额外服务内容相应减少,费用自然应当减少。监理方不同意。
请教如何处理。
一般来说在工程即将面临延期的时候,作为监理方,有关单位负责人或者总监应提前草拟“工程延期合同”与甲方负责人商谈。您说到后期费用甲方要求减少,如果监理单位觉得不合情理可以收集有关延期因素。
一般而言,如果是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是有利的:
①月工程进度款未按时支付,导致工程进度缓慢。
②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暂时暂停。
③工程洽商变更等更改事宜由于甲方确定时间拖延太长导致工程进度缓慢。
如果监理方不同意,可以根据以上几点收集有关证据,然后写一份“关于工程延期费用的有关事宜”再附一份认为合理的“延期协议”,找甲方负责人洽谈。
一般工程的延期费用没有固定计算方式。延期费的计算方式要建立在合同的月监理费的计算方式之上。
谢谢,我觉得这还是一个互相协商的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办,监理合同包干费用的约定本来就是一个双方都存在风险的问题,只是现在风险是由我们承担。
追答其实做工程就是要承担相应的风险,但是你的这个问题算是有合同保障的了,所以应该协商会没事的,有合同在又怕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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