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9月份签的合同,当时签了两份。签完就给人事送过去了,之后也就没在意,因为需要在上面盖章。公司现在在东南四环边上,即将搬到西北五环外。我不想搬去那么偏远的地方。所以我想辞职,只是有想法。也没有提出申请,这时我想起了当初签订的合同。我就跟公司人事问这事,她却说合同还没有盖章,又说给了我们怕我们弄丢,到时候在改签的时候麻烦。反正就是推托,就是不想给我。我该怎么办?合同里的内容我已经不记得了,公司这样的情况好像好多。也有不少人的合同在公司那里押着。而且我们公司还押了半个月的公司。我们每个月10号发工资。我的刚发完,明天就要搬去那边了。我该怎么做呢?
你公司做什么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