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需要多长时间?

我家买了一个二手房,当时签协议时签署的是卖家(甲方)在卖房时应把一切费用结算清,也就是包括水电煤气费以及取暖费(我在辽宁),现在房屋已经过户完毕,房票的名字是我们家的,我们押了他家7000块钱没给他们(查询完他家不欠任何费用再全部给他们),现在我们查到他们家欠了7000多块的取暖费,可是他们家不去交,又不给我们房子的钥匙,我们应该怎么做?房子房票已经是我们的了,就是说我们回不了自己的家!他家欠了7000多取暖费,他们交上补齐我们就把剩余的押金给他,如果不交我们就用这押金自己交,但是钥匙是不是应该给我们家呢?现在搞的在外面租房子,买了房不能住。如果起诉需要多久能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如果起诉了拖个1年2年的,我们岂不是要一直租房个子住?这也是很大的支出的。哪位大侠帮忙出出主意?天经地义的事他们家耍这无赖实在是太气愤了! 我描述的可能比较笼统哪里有问题大侠们再提出来!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5-24

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由独任审判员审理的,案件应当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以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应当从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拓展资料:

1、符合立案条件的,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材料的,在补充材料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期限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的次日起算。

2、法院审结案件所需时间:简易程序案件3个月;一审普通程序案件6个月;上诉案件3个月;特别程序30天内;公告期满后30天内;再审案件3个月内。

3、如果对判决不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诉,对判决不服上诉期为15天,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为10天,在判决和裁定的最后一部分内容中会有相应的提示。从领取相应文书的次日起算。

二审的时间:对判决上诉,审理期限为3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对裁定的上诉,审理期限为30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8

1、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对方移交房屋的占有、并交清取暖费用。

2、走法律程序需要很长时间,可以一并提出民事赔偿请求,要求对方承担你们租房子的费用支出。

3、民事诉讼最快大半年,慢则一、两年。

4、《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拓展资料:

民法通则还规定了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四种情况:

(1)身体受到伤害请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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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5-05-21
规定是;从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你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该法院管辖,法院就会立案。 立案之日起5日内,法院将您的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答辩的不影响审理。 开庭前,会提前3日通知你们。 这期间,如果对方申请延期审理,或法院认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等,都会影响最终开庭的时间。
  法条规定:当庭宣判的,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一审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的话3个月。
第4个回答  2011-07-02
1、你们的纠纷,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对方移交房屋的占有、并交清取暖费用。

2、走法律程序的确需要很长时间,但你可以一并提出民事赔偿请求,要求对方承担你们租房子的费用支出。

3、民事诉讼最快也得大半年,慢则一、两年。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4、建议你还是走诉讼程序,但也得有长期“作战”打算。追问

我拿着我们家的房票 找公安开锁呢?直接打开进去住,因为房子已经是我们家的了,他们把取暖费结清,我们就给他 押金 !因为这个房子现在任何合法的手续都是我们家的!

追答

强行打开未必不可,但如果没有原房主跟你们交接,以后有什么后遗症会说不清,你们要承担这个不利的后果。

追问

现在就是担心我们找来公安开锁,进去之后,他们家再说他们家有什么什么没搬走之类的,比如还放柜子里10W块钱呢,现在你们进来了,没有了! 虽说是“我们”自己家的房子了,但是就是担心这个。

追答

这就是不利后果之一,所以不交接还是不行。虽然房子从法律上已是你的了,但是原房东还是现实占有中。起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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