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层房屋漏水责任问题~急~

家住顶层6楼,一年前屋顶开始漏水,重新刮大白不起作用,反而漏的更加严重,多次寻找物业无果,物业声称施工方未交工,不在他们的责任范围,之后就用拒交物业费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物业方采取诱骗的方式收取了物业费。请问房屋漏水的责任到底在谁?物业的这种做法合理吗?如果进行起诉,应该起诉谁?

房屋漏水有三种原因一是房屋本身存在质量问题,还有是业主使用或装修不当,再有一个就是正常使用老化造成漏水,根据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一般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如果房屋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当承担免费维修责任如果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一般业主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费以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由开发商承担。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6-17
如果是房屋质量所致
根据《房屋建筑质量保修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发商(包括建设单位)对屋面、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渗漏,有一定的保修期限,其保修期应为5年。在这期间开发商(建设单位)是责任的主体。房屋主体出现漏水,可以要求开发商对漏水进行修缮。

如果在保修期外的任何质量问题,业主可以请专业房屋质量检验机构对房屋结构及质量做出鉴定,如果是房屋结构问题导致漏水的,开发商则要永远承担责任。如果非房屋质量问题,业主可以找物管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申请动用维修基金作维修。

装潢不当所致
擅自移动水管埋入墙体、凿地铺地板或地砖,钻洞敲墙等不当装潢行为,往往也是造成房屋漏水的“罪魁祸首”。如果楼上业主装潢不当造成地板渗水,给楼下业主造成损失的,楼上业主便是侵害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雷邦仕家庭防水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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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7-02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住宅共用共有部位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楼顶属于共用部位,应有物业管理公司提出申请、房屋管理部门批准,由银行拨付维修基金,进行修缮。不用起诉,直接到当地房屋管理部门投诉,相信问题很快就会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再向法院起诉。
如果在维修保修期间,应有开发企业修缮:超过保修期,则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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