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辞职报告以后没有上班算旷工吗?是否可以从上月工资扣除?

我们公司是每月25号结算上月工资 下月1号发工资 我是1号交的辞职报告,2号以后没去上班 现在公司 说我旷工两天要从我上月工资扣 合法吗? 它是否只能扣我 这个月干的5天的工资?

可以扣你的,如果你不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来进行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因为这样给公司也造成了损失。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9
我想你可能是安徽的,在<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本人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劳动者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劳动者本人1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用人单位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你字面上的说法,你肯定违反了单位规章,但是你可以对照一下下面的<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企业如果有一条违反,劳动者可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希望你受用!
第2个回答  2011-07-05
算旷工。但不应该扣上个月的工资,只能扣这个月的工资。 你的理解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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