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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四十七条中的向劳动者补偿的所谓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假如合同终止前12个月期间病休了4个月,那4个有发当地最底工资,那样会不会算在里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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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建议 2011-05-31
一般是算的,因为法律并没有例外规定,原劳动部481号文也只是说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的前12个月平均工资,没有提到病假、事假之类的情形要剔除。具体看当地怎么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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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31
如果严格按照字面理解,应该把你的病假计算在内,可是这个并不是绝对的,就看具体怎么操作了,也不一定非要计算在内,毕竟人已经走了,何必斤斤计较呢,
第2个回答 2011-05-31
是计算在内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3个回答 2011-06-01
当然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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