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立马走人吗?

我的合同昨天到期了,我和领导谈的时候,领导说“你今天才和我说,你要留下来完成你的工作交接,我们招到人以后你就可以走了,最晚到7月9号,不管怎样,你都可以走了!”但合同是这么写的: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我想,我这个不属于乙方解除本合同吧?这是合同到期,再说了,合同到期后这个合同还对我有效么?如果抱着不负责任的态度,我可以立马走么???

第1个回答  2020-07-15

1、合同到期后可以立即走人;2、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3、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合同已经自然终止,只要办理离职手续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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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6-10
可以立马走。但是要办理交接,你做好自己的交接准备,要不要等新人是单位的责任。
第3个回答  2011-06-10
合同到期自然解除,不属于乙方解除合同;合同一旦到期,对双方都无效了;你可以随时走人。
第4个回答  2011-06-10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 合同到期后你可以直接就走 并不违法
你不属于解除合同 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
工作交接只是从职业道德方面来讲应该做一下
第5个回答  2020-10-01
你可以走人没有什么可顾忌的,而且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你要想辞职的话也是可以辞职的,如果合同没有到期单位把你辞退的话,单位要付赔偿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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