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货物主体税为增值税,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征收,否则查帐征收。
(一)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薄的;
(二)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需未设置账薄的;
(三)擅自销毁帐薄或挋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薄但帐目科目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的;
个体户基本都是核定征收。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核定征收
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具体情况,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核定应税所得率或者核定应纳所得税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其应税所得率:
(一)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的;
(二)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的;
(三)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
纳税人不属于以上情形的,核定其应纳所得税额。
此,对于一般纳税人核定征收分包确认收入,可以这样做: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按照每月实际收入、成本、费用入账;其次每月底根具当月实际营业收入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最后每月再根据当月实际取得总收入(包括主营、其他业务;开票的、不开票的收入,营业外收入)乘与5%计提所得税,下月初申报。
定征收税款是指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简称核定征收。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一、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帐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设置但未设置帐簿的;
二、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总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
三、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
四、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
五、帐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帐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
六、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主营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