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分 在线等 法律有情辩论赛

要参加辩论赛 我们正方的观点是:法律有情。跪求相关的资料,论据论点。
以及怎么对反方提出精辟性的问题。还有相关的一切。 好的话再加分!!!!

  O(∩_∩)O哈哈~最佳来咯~~~~~下面是对放课能表达和你因该怎么对应的意见。。呵呵加油↖(^ω^)↗。。我可是没输过的(⊙o⊙)哦。。等你好消息。。如果有不懂的就加我吧。。

  【 我方认为法律无情.
  首先,我们说的无情,不是只残酷,也不可能是带任何血腥的恶法,只是指不搀杂私情在其中,正是因为人是感性动物,私情天生存在,所以才需要法律的无情约束.

  其次,法律永远是维护人类社会正义的,为了保证绝大多数人的权利利益不受侵害,必须要对少数违法者实施无情的法律制裁.

  第三,纵观人类发展历史,从血缘家族的氏族公社逐渐演变成为血缘家族的宗法国家,血缘关系是其基础,中国自古以来以礼入法,亲情重于一切,情理大于法理.而进入现代化法治国家,以法治国才是其根本,才是衡量一个国家是否能长治久安的标准,这就要求法律必须发挥其国家强制力的作用.

  综上所述,故我方观点认为 ;法律无情.】

  ----【对答】对方辩友说得很不错,可是对方辩友为什么只看见法律对极少数人的制裁,而没有看见对大多数人的保护呢?这不是犯了以偏盖全的错误了吗?!

  我们看看大多人心中最严厉的刑法:根据刑
  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后自首的,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处罚。

  面对这情的体现,请问对方辩友你还能说法律无情吗?!

  【所以说只有道德是不够的,我们需要更理性,更客观的法律啊】

  ---【对答】这种更客观,更理性的法律不就是追求正义的法律吗?!不就是法律有情吗?

  【如果法律有情的话,我们要法律干什么,道德就可以约束我们的行为了。】

  ---【对答】对方辩友犯了这样一个逻辑错误:面食就可以饱人,那我们还要米饭干什么呢?
  下面是一些为概念问答。。↖(^ω^)↗
  1、从法律的制定来看。制定法律的主体是有情的——不管是古代的少数人立法还是现代的多数人参与立法,都是体现本阶级的“情”。我们这里所说的情,不是指私情,而是体现阶级意志的情,即因阶级立场而表现出的态度。

  2、从法律的实施的社会背景来看。现实生活的复杂性是法律所不能面面俱到的,而社会的人文化发展是人类所共同追求的目标。法律作为反映一个社会进步标准不能无情。

  3、从法律的具体操作来看。法律的遵守、执行都要求法律有情。上面讲过,这里的情是由阶级立场而衍生的态度,而法律主要是用以解决阶级内部矛盾的工具。试问,解决内部矛盾还要“无情”吗?!

  4,有情。我方立场中的情决不是“问世间情为何物”的爱情,而是体现社会的正义,制度的人道
  。5.首先情是一种社会建构,即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感受到的而确是真实存在的一种意识,并且由感受到的人直接或间接传播

  其次,我们这里说的法律有情具体是指在立法和执法时,根据的基本意愿是阶级意志

  这是给你的总结陈词

  作为一位公民,我享受着法律温情的呵护;作为一个执法者,我深谙法律情意的真谛。今天,我很荣幸为有情的法律正名!
  对方辩友告诉我们,“法不容情”。其实,这是说在执法过程中,法律所不容的是私情和物欲,是阴暗角落的腐败与关系。而我们所说的情,恰恰是阳光下的真情厚意,是法律无处不在的人性光芒。如果对方辩友能够将“情”字放在阳光下,放在正常的范畴去理解,我想我们就不会矛盾了。
  今天对方一直强调,“法律无情人有情”。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对方需要解释的是,为什么有情的人能创造出无情的法。其实在现代法制理念中,恰恰要做到“人有情法亦有情”。我们要求执法者怀着对广大人民群众深厚的感情去执法,因为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法律公平和正义的情感,才能使群众真正领会法律公平关怀的真谛,将法律深含的真情普撒人间。
  对方今天一再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实,这恰恰说明了法律是“正义与秩序的统一体”,其直接作用是确保社会的公正有序。社会众生,纷纭复杂,面对文化水平不等,贫富差距迥异的社会群体,法律以一种公平、正义、博爱的面孔昭示于人,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大众的平等权力,这是不是一种真情的流露?
  其实,法律的最高境界不是无情,却是情与法的完美结合!从西周“明德慎罚”的法制思想,到现在“以人为本”的立法原则,法律无一不承载着立法者的情感和人性的温暖;从民诉的证明责任倒置,到刑诉的“未成年人不公开审理”,法律体现的恰恰是人文关怀和对人格尊严的维护。
  当对方看到几个死有余辜的极刑犯被绳之以法,而大叹法律无情的时候,我们看到的恰恰是法律对被害者的告慰之情;当对方因为又一批罪大恶极的不法之徒受到法律正义的审判,而大呼法律无情的时候,我们想到的恰恰是法律对更大多数人们的呵护之情。其实,法律一直在以母亲般的慈祥注视着善良的人们。当她以对人间公正的追求,对人格尊严的维护,对人价值的肯定,对人潜能的挖掘,对人自由的保障,处处彰显深情厚意的时候,多么希望我们能够明白她的心意,理解她的真谛。唯有如此,违法者才能心甘情愿地伏法,被害者才能死心塌地地信法,我们的人民群众才能真正做到爱法、守法、用法!而这也是今天辩论的意义所在!
  法律有情,所以我们公安干警才能依法办事,心系群众;法律有情,所以我们伟大的党才能有法必依,依法治国;法律有情,所以我们所有的人在打造平安天津、创建和谐社会,建立法制国家的过程中,才能共唱一曲:一心情似海,感动天地间。谢谢!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3-21
在一般人的观念里,的确是法律无情,所以你们看似处于劣势,但在法律专业人士看来,你们赢定了,因为一般人所理解的"法律无情",实则"执法无情".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依法办事,不能讲一点人情,否则就是枉法.而法律本身非但无情,而且是大大有情,因为法律若不符合人情天理,迟早会自取灭亡,比如说父母要抚养子女,子女要赡养父母,欠债还钱,杀人偿命,环境立法必须符合自然规律等等,难道不是天理吗?又比如说不满18周岁不判死刑,生病可以监外执行,离婚分财产时一般要照顾困难一方,进行民事诉讼时,有特殊困难的可以免交诉讼费,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将其辞退,自首立功可以从轻处罚等等,这就是人情了,在执法司法中的宽大,并非是实行人有情,而是法律本身有情,实行人只是将其付诸实施而已.法律不合人情,违背人的天性的,美国曾颁布禁酒法,最后被迫废止,法律不合天理的,利用严刑酷罚进行统治而灭亡的朝代数不胜数.
所以,立法要充分考虑社会环境现实,这是有情的所在,而一旦制定下来,就必须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着是无情的表现.

所以在辩论时,无论对方举出什么样的理论或实例来论证他们的观点,你们不要直接去反驳,因为执法无情确然没错,相信对方的论证会非常有力,难以驳倒,而要一针见血的指出,他们所说的其实是执法无情,根本不能论证法律无情,是离题了,这样,无论他们再怎样吹得天花乱坠也没用了,因为不对题.法律是立法机关制定的对所有人都有约束力的规范,是静态的,执法是将写在纸面的法律附诸实现,这是两回事.

而一般人之所以会有"法律无情"的理解,除了受执法无情的误导外,还因为我国几千年来,都是"重刑轻民"的封建立法体制,法律是以刑法为主,古人甚至有"法即刑"的观点,因此一提到法律,人们第一印象往往是坐牢,杀头之类的不好的事,即使是民法,提起来,也最先会想到赔钱之类的事,不像西方人那样,视法律为正义的化身,是自己的保护神.所以自然就会对法律有种敬而远之的疏离感,不敢去揭开它由于执法而被蒙上的那一层"无情"的面纱,久而久之,法律在人心中就成了"无情"的了.其实坐牢,杀头,赔钱之类的,又不是法律唯一的内容,法律更多还是有着温情脉脉的一面,而且坐牢,杀头,赔钱,是对违法的人的制裁,反过来也就是对人民的保护,这也可说是有情的体现啊.就像在汉朝的时候,汉武帝爱任用一些执法一秉至公,不避王侯的官吏,用以打击地方诸侯王的实力,很多王侯被他们整下了马,因此他们被司马迁这个士大夫称为"酷吏",颇有微词,而后世的历史学家却认为,这些酷吏对那些王侯来讲,确实是严酷的,但对于打击当时地方分裂势力,肃清那些扰民害民之徒,改善人民生活,他们却是大大有功的,司马迁从他这个阶级立场出发,当然会觉得他们是"酷吏",但对人民来讲,却是执法为民的好官.

不过你们在论证自己的观点时,千万要记住不能把法律有情的"情"给说成了个人情感,法律当然是理性的,决不能加有个人情感.这里的"情"是天理人情的"情",是大众的"情".因为法律是整个阶级意志的体现,不是个人独断的结果
第2个回答  2009-03-22
我认为法律有情在香港中得到很好体现..[三楼那位太强大了]
第3个回答  2009-03-24
这个不要浪费分嘛,网上有原样的辩论原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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