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用期劳动法的问题

为什么现在试用期普遍都是三个月了?然后就签定三年的劳动合同,如果在试用期内辞职可以领到全部工资吗,如果签定合同后未满合同期就提出辞职,公司是否会要求你交违约金,如果在合同期内被解雇,公司会作怎么样的赔偿?劳动法好像规定在合同期内被解雇公司需要支付员工两个月工资的是吧,如果是这样的话,好像劳动者的利益也不是很有保障么,因为之前试用期就做了三个月,一旦公司不要你了,只需支付两个月,这样的话利益不是在用人单位这边而不是在劳动者这边了吗?

  1、谁和你说现在试用期都是三个月的,我还说现在试用期都是六个月的呢,其实试用期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有关,《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试用期内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工资数额领取工资。
  3、在合同期限内,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4、合法解除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按此解除,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新法老法分段计算。
  5、违法解除,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你去仲裁的时候也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03-20
一般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适用的,而终止试用的,应支付全部的工资,但是不用支付赔偿金的,试用期过后,在合同期内的,如果被解除劳动合同,最少须按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无理解除的额外加一倍.
第2个回答  2009-03-20
广东胡律师:

1、试用期的期限安排是由用人单位在法律范围内安排的,在试用期劳动者是可以领到约定的工资

2、合同后未满合同期就提出辞职,合同里没有特别规定劳动者要交违约金的话,劳动者按劳动法提前30天书面申请就不需要支付;

3、在合同期内,劳动者没有违反法律或公司规章制度,公司也不是合法裁员,公司单方解除合同是违法的,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一下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4、任何法律都不可能面面俱到,在有限的范围内为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
第3个回答  2009-03-20
1用人单位都想节约成本 试用期支付工资低

2根据情况 如果你试用期3个月 你只工作1个半月 是不能领取3个月试用期工资 只能对你1个半月试用期支付工资

3签定合同后未满合同期就提出辞职,公司是否会要求你交违约金--根据情况 如果你提前30天提出辞职 没签订保密协议或者用人单位没为你提供培训费用 你可以不用支付(你工作期限因为工作失误导致公司利益受到损害另外计算)

3合同期内解雇只对工作年限进行经济补偿。例如你试用期3个月然后签订劳动合同2个月被解雇 根据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你半年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第4个回答  2015-10-26
  《劳动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法》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而制定颁布的法律。从狭义上讲,我国《劳动法》是指1994年7月5日八届人大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从广义上讲,《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以及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相隧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劳动法》作为维护人权、体现人本关怀的一项基本法律,在西方甚至被称为第二宪法。
  其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劳动卫生和安全技术规程等。
  以上内容,在有些国家是以各种单行法规的形式出现的,在有些国家是以劳动法典的形式颁布的。劳动法是整个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