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由东向西等红灯,很拥堵,交警在路口指挥交通,在红灯还没结束时交警让等红灯直行的车通过,直行车走到路口中间时,被由南向北左转的车辆追尾(此时由南向北左转的信号灯是绿的),交警判直行车全责,司机不服判责,交警给出的解释是,红绿灯优先原则:虽然交警让由东往西的直行车通过相当于绿灯,但由南向北左转绿灯并没结束,所以左转绿灯优先级大于直行绿灯(理解为上一组左转绿灯车与下一组直行绿灯车发生事故。不管谁撞谁,下一组绿灯车必须负全责!)。
现在想问一下,到底有没有这样的规定?
那么直行车是被追尾,交警判直行车全责是否妥当?
追答南向北怎么左转没看懂
追问左转车由南到西
追答所谓避让,是两车在冲突点形成争道的情况下,没有优先权的车要让有优先权的车先行,以避免相撞事故。如你所说情况,如果两车是非追尾的相撞,包括转弯车撞到直行车的左后拐角,因为两车是几乎同时到冲突点,在两车争道的情况下,直行车后放行没优先权要避让,因此承担事故责任没问题。但是,对标准的追尾事故,即直行车已经在转弯车正前方行驶,谁先谁后秩序已经明确,并不存在不同方向行驶的冲突点,因此已经不是争道和避让的问题了,如果不是直行车无缘故的突然停车造成追尾,再由直行车承担事故责任值得商榷。可以问一下交警,如果这样,服从交警手势指挥进路口,别车从后面追上来追尾都要承担全责,那就根本不可能利用前后左转车之间很大的空档行驶以减少路口交通堵塞,只有等左转绿灯结束后再通行才能尽到避让义务,交警在这种情况下用手势指挥直行方向车进路口干什么?是引导事故发生还是疏导交通?服从指挥进路口发生事故就要负全责,不进路口或进了路口就停车避让是否算不服从交警指挥?是否算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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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行是因为堵车,疏导交通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