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8年7月12日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3年的,岗位是行政,现在公司没经过我的同意把我的岗位转为理促了,还告诉我3月份的工资就按理促做,但3月份我还是做的行政的工作,还让我签薪资同意书,这样做合理吗?公司说如果不签字,3月份就没有我的工资,我该怎么做?现在我提出辞职对我有什么影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