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开除可以得到赔偿吗

如题所述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职工被开除不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第(三)款: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四)款: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六)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依据以上条款将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公职。属于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2-19
要看你开出的理由了,如果公司开除的理由违法的,那可以得到得到赔偿;如果合法就没有;
第2个回答  2020-05-20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劳动者自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无论是什么类劳动合同,单位都不没有法定补偿义务.
这是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况。
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5)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6)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破产或者解散的;
(12)劳动合同终止,地方有特殊规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那么,由于劳动者自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包括在以上情况之列所以没有补偿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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