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购了赃物!是否会被认定为 犯罪所得受益罪呢?

假设当收购对方物品时。对方出示发票!那么到后来假设对方是不法所得物品!公安机关寻上门!那么是否会对收购方采取法律制裁呢?

在不知是赃物的情况下购买的是属于善于取得,不会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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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6-30
您好,您这种情况属于善意取得,不用退还,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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