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增值税发票一定要公对公吗

如题所述

开具增值税专用法票,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要适用公对公转账付款。若开具增值税专用法票但又不采用公对公转账付款方式付款的话,就无法达到税局的“三流一致”的要求,有虚开虚抵增值税专用法票的嫌疑,对买卖双方都会产生严重的涉税风险。

开具大金额的增值税普通法票,一般需要使用公对公转账付款。大金额的经济业务若通过现金方式付款,同样会令人怀疑其真实性。

扩展资料

一种货物从最初生产到最终消费之间的各个环节可以用增值税专发票连接起来,依据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每个环节征税,每个环节扣税,让税款从上一个经营环节传递到下一个经营环节,一直到把商品或劳务供应给最终消费者。

各环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应纳税额之和,就是该商品或劳务的整体税负。因此,体现增值税普遍征收和公平税负的特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4-14

是的,增值税专票必须公对公转款。

专票公对公的意思就是购销双方必须是公司对公司,个人对公司或公司对个人的,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开具专票。

增值税专票,讲的是三流一致。此时销售方、开票方和收款方为同一主体,A公司;购买方、受票方和付款方为同一主体,B公司,且金额、数量也要一致。

开具大金额的增值税普通法票,一般需要使用公对公转账付款。大金额的经济业务若通过现金方式付款,同样会令人怀疑其真实性。

扩展资料: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格式、字体、栏次、内容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完全一致,按发票联次分为两联票和五联票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销货方用作记账凭证;

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用作记账凭证。此外为满足部分纳税人的需要,在基本联次后添加了三联的附加联次,即五联票,供企业选择使用。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二联(发票联)采用防伪纸张印制。代码采用专用防伪油墨印刷,号码的字型为专用异型体。各联次的颜色依次为蓝、橙、绿蓝、黄绿和紫红色。

三、凡纳入“一机多票”系统(包括试运行)的一般纳税人,自纳入之日起,一律使用全国统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

对于一般纳税人已领购但尚未使用的旧版普通发票,由主管税务机关限期缴销或退回税务机关;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印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一般纳税人,允许其暂缓纳入“一机多票”系统,以避免库存发票的浪费,但最迟不得超过2005年年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普通发票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是的。因为一般大家所谓的增值税发票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一般称为普通发票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开给单位,且是一般纳税人,否则都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7-06
专票公对公的意思就是购销双方必须是公司对公司,个人对公司或公司对个人的,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开具专票。
第4个回答  2014-11-23
不一定。增值税普票就可以对个人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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