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个健身房当前台,一开始有四个人前台,但是后来主管说最后只留下三个人,可最开始招聘的时候他们并没说只要三个人,而且既然只要三个人为什么还要招聘?
今天我接到主管的电话,说我明天最后一天上班,让我明天去公司写离职申请,然后下班以后把公服还回去,被开除我都已经做好准备了,但他凭什么让我写离职申请?我又不是主动辞职的。
现在我想问一下,如果我不写离职申请,他们是不是就不给我发工资?我现在还是试用期,工作了两个月。
如果他们应该给我补偿的话,那应该是多少?我现在试用期没签劳动合同,月薪800。
能不能给点见解性的回答,二楼的是答非所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