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前分户能多分一套房子吗

如题,老房子要拆迁了,我今年刚结婚,户口本上和奶奶爸爸还在一个本子上,也没有变更婚姻情况,但结婚证有的。现在还没拆呢,如果我单独分户出来一个户口本,能多分一套房子吗?我名下也没有房产。听说的政策是按面积1:1.35来还。哪位大侠熟悉拆迁的,能给说说吗?谢谢!
原来的老房子不大,57平多点,小二居,按拆1还1.35算的话也就75左右的二居。听说回迁的新房只有二居(75)和三居,没有一居。所以比较困惑。。。

房屋拆迁期间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办理分户手续。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其中就包括派出所办理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分户。

扩展资料: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拆迁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结合型补偿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与其他诸多客观因素,导致房价和地价的虚高,因此造成了诸多不能够单单用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解决的问题,所以就出现了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拆迁公证

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可以向公证机关办理公证,并送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拆除依法代管的房屋,代管人是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房屋拆迁协议公证对于完善拆迁协议内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预防房屋拆迁纠纷,稳定房屋管理秩序,保证房屋拆迁、安置活动顺利进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房地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提供材料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供:

(1)拆迁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代表人身份证件,被拆迁人的身份证件和户籍证明,代管人、代理人的委托书或其他代管、代理权资格证明:

(2)拆迁单位应提供县以上政府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拆迁方案等;

(3)被拆迁人应提供享有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4)房屋拆迁协议文本(公证处可以代当事人草拟);

(5)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应当注意:

(1)房屋产权人已死亡的,应当先办理继承公证,再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

(2)属于共有房产的,要注意防止遗漏其他共有人。

(3)根据规定,房屋拆迁协议应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公证处应提醒当事人注意这一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房屋拆迁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房屋拆迁期间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办理分户手续。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其中就包括派出所办理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分户。
第2个回答  2010-07-10
这都是按面积给折的,想要几套都行,只要你们老房子面积够大,比如给你们折了210个平米,可以要两套100来平米的,也可以要三套70的,也可以只要一套120的,其他折成钱!还可以要车位、仓库等…懂了吧…
第3个回答  2010-07-19
这个事情 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办法不一样…… 要看你们那是怎么样的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7-10
能,就是小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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