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营改增”项目的一项经济行为是否需缴纳增值税,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除另有规定外,一般应同时具备“境内、业务范围、为他人、有偿”四个条件。
无偿提供服务视同销售需缴纳增值税的参考楼上的回答。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但不包括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相应项目。
非营业活动,是指:
(1)行政单位收取对符合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结合以上几点,为本单位员工无偿提供搬家服务是无偿提供的,属于非营业活动,不属于“营改增”的应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