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为本单位员工无偿提供搬家服务不要视同销售

如题所述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 不动产视同其发生了应税行为,理解本条需把握以下内容: 为了体现税收制度设计的完整性及堵塞征管漏洞,将无偿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 动产与有偿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同等对待,全部纳入应税行为的范畴,体现了 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同时,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情况,排除在 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之外,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要注意区别提供应税服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以及非营业活动三者的不同,准确把 握征税与不征税的处理原则。 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 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值得注意的是第一款的适用主体是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第二款的适用主体还包括其 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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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26

    确定“营改增”项目的一项经济行为是否需缴纳增值税,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除另有规定外,一般应同时具备“境内、业务范围、为他人、有偿”四个条件。

    无偿提供服务视同销售需缴纳增值税的参考楼上的回答。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但不包括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相应项目。

    非营业活动,是指:

    (1)行政单位收取对符合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结合以上几点,为本单位员工无偿提供搬家服务是无偿提供的,属于非营业活动,不属于“营改增”的应税服务。

        

第2个回答  2019-08-10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对象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时需要视同销售;
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属于非营业活动,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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