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临时工暑假只有等到9月份象征性补贴合理吗,违反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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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加班这件事,对于我们这个行业来说,就再正常不过。对于企业的员工来说,我分加班的两种情况来分析一下。

第一种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组织员工集体强制加班。比如企业最近接了个大单,而且工期很紧,要求所有员工集体加班加点完工,如果是这种情况,视为企业有特殊的生产经营需要,员工应当予以配合,同时企业要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给员工。

如果这种情形下,员工拒绝加班,存在不服从公司组织安排和管理,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如果企业将这种行为列入严重违纪行为的话,企业可有权单方解聘员工,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另外一种是日常性的加班,企业没有特殊生产经营需要,将加班作为一种企业文化存在而要求员工无条件加班。要看在劳动合同中对于员工实行哪种工时制,如果是标准工时制,也就是八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40小时,企业需要延长工作时间,需要与员工协商,每天能延长一小时,有特殊需要的,最多延长不超过3小时。

也就是说,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员工,企业没有特殊原因要求员工加班是有权拒绝的。

如果约定了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或者综合工时制的话,那么除法定节假日外,其他工作时间不视为加班,这种工时制的加班不能拒绝,应当予以配合。

当然这两种工时制都需要企业事先在当地劳动部门进行申请批准,否则即使在劳动合同约定实行不定时或者综合工时制也是无效的,发生争执,仍是按标准工时制来处理,企业应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员工也有权拒绝加班。

关于员工的上班时间,在我的头条号回答里有一篇更为具体的回答,有兴趣的朋友可进行阅读了解。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1-06
“象征性补贴”是多少呢?你们当初又是怎么约定的呢?
1、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的标准直接向顶岗实习学生支付实习报酬,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学校不得克扣或者拖欠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
2、企业违法规定,克扣、拖欠顶岗实习学生实习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实习报酬;实习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企业足额支付实习报酬,并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顶岗实习学生加付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19-06-24
在事业单位工作十二年的临时工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你在该单位工作十三年,可以领取到十二个月工资为经济补偿。工资标准原则上是按你最近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至于你的工资低的问题,你可以查查是否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你不仅可以要求按该标准计算经济补偿,同时,你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要求赔偿。 第八十五条是:“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12-17
得了解这个临时工是劳务关系还是非全日劳动关系,无论何种关系,按照约定付出了劳动都要支付相应的劳务费或者工资,象征性补贴太低的话,是不合法合理的。
第4个回答  2019-12-19
是的。违反劳动法。即使是临时工,该有的福利什么事不能少的。比如工资待遇都要按照国家标准。福利也要符合单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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