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奶茶店上了三个月的班、没有签合同、因为老板太抠门不想给他做

在一家奶茶店上了三个月的班、没有签合同、因为老板太抠门不想给他做了、问他要工资他不给我就自己走了、现在离店第三天、能回去要工资吗、?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不想干了,可以随时离开。
2、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但最多不超过11个月。
3、先与老板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老板支付被克扣的工资,以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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