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续签如何赔偿?

我在同一单位工作了12年(2002.2~2013.12),现在合同已经到期,单位不和我续约,单位该怎样赔偿?我的工资大约是每月4000元。
求好心人告诉我赔偿的具体算法还有依据在哪里,万分感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您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已满十年,只要您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根据您的选择,同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果拒绝,依法应当视为双方已经成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仅负有继续履行的义务,且应当向您支付二倍即每月8000元的工资,时间以11个月为限。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您不打算继续在该单位干下去,用人单位应当根据上述规定向您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自2008年1月到解除劳动关系,双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追问

那算出来要赔偿多少啊?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1-05
合同到期时你已经在该单位连续工作了十二年,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可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单位不得擅自终止劳动合同,而应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追问

单位说不是终止合同而是合同期满 这样的说法呢?

第2个回答  2014-01-05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24000元(6个月工资)。
第3个回答  2019-05-14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