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个月请了18.5个小时的事假,公司前两天让个人确认工时时,我的周六加班时间被扣除了18.5个小时。咨询领导时,领导以所有人请事假都是扣除双倍工资为由,强迫个人确认工时然后签字的。
我9月1号离职,离职后可以向劳动局举报索要违法扣款吗?
(因为缺钱,担心未离职时,投诉劳动局我这个月的工资会被拖发。)
求大佬们给点意见,到底该怎么办?
不好意思啊,我这边需要找一个律师有关的职业的人,从专业的角度来说一下这个问题,实在不好意思
不好意思哈,钱是我用我的每一滴汗和血赚的,虽然你说不错。但是,这个问题如果发生在你身上的时候,我觉得你会比我更着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