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赔偿金计算中“平均工资”是按照应发还是实际发放工资计算的,依据是什么?

合同法中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此平均工资是依照应发放的基本薪资还是依照实际扣除各种税费后的工资计算?依据是什么?

经济补偿金或经济赔偿金标准按照应发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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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30
应该按照应发工资(税前且代扣各项社会保险、公积金等之前的应发数,应该和你的社保缴纳基数的计算范围一致),也有按照社平工资的
第2个回答  2010-06-30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依照实际扣除各种税费后的工资计算,可以参考《工资条例》。确认工资范畴即可。
祝福!
第3个回答  2010-07-03
平时拿到手的钱前12个月的总和(包括加班费及奖金等)除以12就是一个月的偿金.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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