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申请工伤鉴定期间 公司要我辞职

我正在申请工伤鉴定中 公司要我辞职 公司说辞职和报工伤不搭界的 是真的吗 我该怎么弄

  1、在申请工伤鉴定期间,公司要劳动者辞职,建议不要辞职,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则为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
  2、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 (2012修正)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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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20
你好,公司的说法是不成立的。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你工伤期间公司是不能将你辞退的。这件事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反应。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第2个回答  2010-07-20
工伤期间,公司要你辞职,是违法的。你不要辞职,在工伤期间,公司要照发工资。
第3个回答  2010-07-20
首先,公司无特殊理由无权要你辞职。
工伤如在申报中,而劳动关系又解除的话,是可能影响到工伤待遇的。而且如果在鉴定中的话你的伤残等级还不知道,建议不要辞职。
第4个回答  2010-07-20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不可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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