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和一个单位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最近想离职,但是合同上写明合同期内离职需要支付给单位违约金,

请教下熟悉劳动法的朋友,这种规定是否有法可依?

劳动者只在两种情形下,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并且在适用违约金条款时,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只有在违反竞业限制的情况下才有违约金!)

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所以单位仅针对服务期限约定违约金,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你的朋友如无上述两种情形,提前30天递辞职报告,到期走人,完全不用担心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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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09
其实劳动合同上的违约金规定主要是单位有花了钱对你进行专业培训,之后与你约定三年服务期满才能离职。
所以要提前离职就需要支付违约金。
培训必须是只专业的技术培训,入职培训不算。
违约金不得超过专业培训的培训费。
详细请参考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如果劳动合同上的条款只是写提前离职赔偿违约金多少钱(比如提前离职赔偿违约金一千元)这种是无效的,仅供参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10-09
属于哪种违约金?是培训费用还是竟业保密违约金?如果是这两项违约金赔偿的话是合法的,劳动法有规定可以约定违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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